她猛地坐起来,抓起旁边的抱枕,狠狠捶了两下。
气死了!!
*
在公寓躺了两天,邓钰案子的二审终于开了。
法庭。
邓洋方的律师第三次举起那份聊天记录,语气里带着某种胜券在握的油腻:“法官,我方想再次强调,根据被告人与邓钰女士的聊天记录显示,双方的性行为是建立在‘你情我愿’的基础上的。”
邓钰坐在证人席上,手指绞在一起,指节发白。她没有哭,但呼吸越来越急,越来越浅,像一只被攥住喉咙的鸟。胸腔剧烈地起伏,脸颊从苍白涨成通红,整个人都在发抖。
“反对。”宋灵灵站起来,声音不大,却压住了整个法庭的嘈杂,“我方申请传唤证人——邓钰的心理医生,许蓁。”
林医生走上证人席,递上一叠厚厚的诊疗记录。
“林医生,请你向法庭说明,邓钰女士的心理状态,以及那份聊天记录的真实语境。”
林医生翻开记录,声音沉稳:“邓钰在事发后开始接受我的治疗,至今已有多年。她被诊断为重度创伤后应激障碍,伴随焦虑症状……”
林医生语毕,宋灵灵接过话头,转向法官:“审判长,我方想指出一个关键事实——”
她顿了顿,目光扫过邓洋。那个人坐在被告席上,歪着头,嘴角甚至挂着一丝笑。
“根据聊天记录的时间线推算,邓钰第一次遭受侵害时,未满十四周岁。”
法庭安静了一瞬。
宋灵灵的声音不高,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,一颗一颗钉进去:
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,不具备性同意能力。”
她转过身,面对着法官,一字一句:
“也就是说,无论聊天记录里写了什么,无论邓洋怎么狡辩,无论他如何贬低受害者、贬低自己,试图把这桩罪行包装成一段‘不伦恋情’,十四岁以下,没有性同意一说。”
“这桩案子里,只有犯罪,没有‘你情我愿’。”
邓洋脸上的淡笑终于僵住了。
他的律师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但宋灵灵没有给他机会。
她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,翻到某一页,念道:
“根据林医生的诊疗记录,邓钰在事发后出现了严重的自我归罪倾向。她在日记里写:‘是不是我说了不该说的话?’‘是不是我让他误会了?’”
宋灵灵抬起头,目光直直地看向邓洋。
“这才是真正的‘证据’。不是一个孩子对堂兄的信任,而是一个罪犯如何把这份信任,变成了伤害她的工具。是一个孩子在事后反复质问自己‘是不是我的错’,而她本不该承受这一切。”
她把文件放下,声音忽然轻了,却更沉:
“邓洋,你说一直都是邓钰‘主动’。那我来问你,一个十三岁的孩子,被自己的堂兄伤害,她还能‘主动’什么?主动学会失眠?主动学会在梦里尖叫?主动学会看到穿白衬衫的男人就浑身发抖?”
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运转的嗡鸣。
邓钰坐在证人席上,眼泪已经流干了。她只是坐在那里,胸腔还在剧烈地起伏,但那双眼睛,那双一直被泪水糊住的眼睛,此刻出奇地亮。
她没有看邓洋。
她看着宋灵灵。
宣判。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邓洋利用被害人邓钰对其的信任,在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,与之发生性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,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,无论是否征得同意,均构成强|奸罪……”
后面的字,宋灵灵没有听清。
她只看见邓洋的脸终于垮了。那张一直挂着笑的脸,像被人从中间捏碎的石膏,所有的傲慢、轻蔑、阴阳怪气,一瞬间碎得干干净净。
他猛地站起来,被法警按回去。他的律师拉了拉他,低声说了什么,他没听,只是死死地盯着邓钰。
邓钰没有看他。
她只是转过身,隔着几步的距离,看着宋灵灵。
走出法庭。宋灵灵和邓钰还有一场战要打,她们面对媒体,撕开社会成功人士、海归先进者邓洋的伪善面具。
群访结束,宋灵灵护着戴着口罩的邓钰离开。
阳光从法院的玻璃门涌进来,白花花地铺了一地。
邓钰走在前面,脚步有些虚浮,像踩在棉花上。她走了几步,忽然停下来,回头看了一眼那扇门。
“灵灵姐。”她叫了一声。
宋灵灵走过去,站在她身边。
“结束了?”邓钰的声音很轻,轻得像怕惊醒什么。
“结束了。”
邓钰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脚尖。过了很久,才又开口:“我刚才……是不是很丢人?喘成那样。”
“不丢人。”宋灵灵把她的外套往上拢了拢。
邓钰抬起头,眯着眼看天。阳光刺得她眼眶发酸,但她没有闭眼。
“宋律师,你会一直做律师吗?”
“会吧。”
“那以后……我还能找你吗?”
宋灵灵看着她。阳光把邓钰脸上那些泪痕照得很清楚,像干涸的小溪。但她的眼睛是活的。
“最好不要有找我的必要吧。”宋灵灵说。
邓钰又低下头,过了很久,才轻轻“嗯”了一声。
两个人并肩走下台阶。
身后,法院的门慢慢合上,把那些暗的、沉的、喘不过气的日子,都关在了里面。
前面是太阳。
有点刺眼,但晒在身上,是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