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一会儿,一个中年男子从后堂走了出来。
他身材微胖,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,正是药铺的掌柜钱掌柜。
钱掌柜接过学徒递来的天麻,仔细端详了一番,又闻了闻,点头说道:“确实是天麻,而且品相不错,保存也得当。”
他抬头看向顾笙,笑着问道:“小哥儿,你这天麻是从哪儿挖的?有多少?”
顾笙见钱掌柜识货,心里一喜,连忙说道:“这是我们在山里挖的,都是野生的,一共有三十六块,全在这儿了。”
钱掌柜点点头:“野生天麻确实难得,这样吧,我给你按市场价收,一斤天麻一两三钱,你看如何?”
顾笙心里盘算了一下,一两约300-500元人民币,觉得价格还算公道,便点头答应。
“行,就按您说的价。”
钱掌柜称了一下,“共重一十八斤四两六钱,总共是二十四两六分。”随后拿来银子,递给顾笙。
顾笙接过银子,心里一阵激动。
这可是他在古代赚到的第一桶金!
“多谢掌柜的。”他道谢道。
钱掌柜见对方虽是名哥儿,气度却不似常人,遂起结交之心,含笑言道:“今后若有何珍稀之物,我这边都收。”
顾笙笑着道了谢。
周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,她没想到这些土疙瘩似的东西,居然真的能卖钱,还能卖到这么多钱!
意味着,他们三个人昨天半天就赚到了二十四两银子!
银子什么时候这么好赚了?
两人离开药铺后,周兰这才反应过来,兴奋地说道:“笙哥儿,你可真厉害!”
顾笙笑容灿烂,他看了看手中的银子,对周兰说道:“走,咱们去买点肉,晚上好好吃一顿!”
周兰听了,眼睛一亮,连连点头:“好!”
他也许久没吃肉了,都快忘了肉的味道是啥样的了。
家里人口多,且又都是在长身体的时候,顾笙豪爽地挥手,直接拎起了三斤肥美的五花肉,同时还添了两根粗壮的大骨头。
“老板,这肉多少钱?”
摊主擦了擦手,有些意外地看着穿得不咋样的小哥儿上来一开口就要了三斤五花肉,笑盈盈道:“三斤五花肉,一百二十文钱,这大骨没什么肉,给您优惠点,就收您三个铜板吧。”
顾笙爽快地付了钱,随后便拉着周兰四处逛了起来。
周兰在一旁早已睁大了眼,这笙哥儿,一百二十文钱的肉说买就买,连眼睛都不眨一下,但他并不知,更令他意想不到的还在后头。
最后两人来到了一家书铺。
“笙哥儿,我……我们来这儿干嘛?”周兰从踏入书铺的那一刻起,便觉得有些局促不安。
这种不安并不是源于场所的陌生,而是内心深处的不自信,毕竟,这书铺乃是读书人才会进的地方。
“你别那么紧张,放松些,这里又没有豺狼虎豹。”顾笙笑着打趣道,随后才解释道:“来给李修远买礼物!”
见二人是哥儿,又都穿得朴素,店里的小二说了声随便看看便不再理会,顾笙也懒得计较,拉起周兰在书铺里转了一圈。
最后,他仔细挑选了一刀上好的宣纸和一支质地不错的毛笔,看了看,随后又拿起了一块墨锭。
周兰在被拉出书铺时仍处于震惊之中,就这三样东西就花费了一两多的银子...这得够买多少斤五花肉了!
难怪说寒门学子读书费钱!!
辛好二叔是个懂事的,在学业上刻苦,在生活中也能够自力更生,抄录书籍以助家计……要是今年再能考上个秀才就更好了,那样家中的负担也能有所减轻。
“接下来,我们去胭脂铺。”顾笙笑道。
离开书铺后,他便让周兰带自己去了一家胭脂铺,两人一踏入铺子,便闻到扑鼻的香气,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令人目不暇接。
顾笙走到柜台前,对掌柜说道:“麻烦您帮我挑一盒上好的胭脂,颜色要淡雅一些的。”
掌柜笑着点头,从柜子里取出一盒精致的胭脂,打开盖子,里面是淡淡的粉色,香气清雅。
他介绍道:“这是咱们店里最受欢迎的‘桃花胭脂’,颜色自然,香气持久,最适合年轻姑娘使用。”
顾笙接过胭脂,仔细看了看,觉得确实不错,便问道:“这盒胭脂多少钱?”
掌柜笑道:“一两银子。”
果然,不管什么年代,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,这小小一盒的胭脂就花了他一两银子!
顾笙点点头,爽快地付了钱,将胭脂小心地包好。
周兰在一旁看得有些羡慕,自然知道这盒胭脂是买给谁的,但也没说什么。
接着,二人又去了首饰店。
“我们来这干嘛。”周兰眼神有些闪烁,这回是真的很局促不安了,这里的东西,没一件他们能买得起的。
店里的首饰琳琅满目,金银玉器应有尽有。
顾笙走到柜台前,对掌柜说道:“麻烦您帮我挑一只银镯子,样式要简单大方一些的。”
掌柜看着两人虽穿着朴素,但丝毫没有怠慢的意思,笑着点头,从柜台里取出一只银镯子,镯子上雕刻着简单的花纹,显得十分素雅。
掌柜介绍道:“这只银镯子是咱们店里最受欢迎的款式,重量适中,戴在手上也不会觉得沉。”
顾笙接过银镯子,仔细看了看,觉得确实不错,便问道:“这只银镯子多少钱?”
“承惠,五两银子。”
好贵!但顾笙还是掏出了银子爽快地付了钱。
当初,李婶为了筹集资金给李修远,不惜将自己珍爱的银镯典当,尽管他当时处于昏迷状态,但对这一幕仍留有记忆,并且心中始终牵挂着这件事。
周兰在一旁看得有些惊讶,没想到顾笙会这么大方。
接着,顾笙又对周兰说道:“兰哥儿,你也挑一只银钗吧,算是给你的礼物。”
周兰听了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:“笙哥儿,这…这不行?”他没想到自己也有礼物收。
顾笙笑了笑,说道:“没什么不好的,快看看,掌柜的,介绍一下。”
周兰听了,心里一暖,便也不再推辞。
掌柜见顾笙如此大方,便热情地推荐起来:“这位公子,您看这只凤凰展翅的银钗如何?精工细作,凤凰栩栩如生。”
周兰摇了摇头,这个一看就很贵。
看了半天,最后挑了一只样式简单的银钗。
掌柜点头称赞:“公子好眼光,这梅花银钗也是我们的招牌之一。”
顾笙见周兰满意,便对说道:“就这只了,多少钱?”
“这只梅花银钗,三两二钱,您给个总数就行。”
顾笙二话不说,又爽快地付了银子,将银钗递给周兰。
随后,两人离开了店铺,周兰紧握着手中的银钗,心中满是感激,这枚银钗,对他而言,是迄今为止收到的最为贵重的礼物!
随后,顾笙又让周兰带他去了布庄。
布庄里的布料琳琅满目,颜色各异,顾笙仔细挑选了四匹布,分别是给李叔、李家大哥、自己和两对双胞胎做衣服用的。
从顾家断亲后他没从顾家带走一分一毫,现在穿的也是周兰的旧衣。
他选了一匹灰色的布给李叔,一匹深蓝色的布给李家大哥,一匹青色的布给自己,还有两匹浅色的布给双胞胎。
但应该也用不了这么多布,剩下的就让李婶自己看着办吧。
布庄的小二见顾笙买了这么多布,便笑着说道:“小哥儿,您买这么多布,就给您便宜点。”
顾笙道谢道:“那就多谢您了。”
小二笑着点头,给顾笙算了个优惠价,四匹布总共花去了三两四钱银子,顾笙付了钱,将布料包好,背在背上。
准备回去之前,顾笙又在一家小摊前,买了两串糖葫芦,糖葫芦红艳艳的,看起来十分诱人。
周兰此刻早已麻木了,他看着两人大包小包的,这笙哥儿,也太能花钱了,太奢侈了……
两人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,沿着村道往李家走去,刚进村口,便遇见了几个正在树下闲聊的村民。
大伙见顾笙和周兰手里提着、背上背着满满当当的东西,不由得瞪大了眼睛。
“哟,这不是顾家的那个哥儿和周兰吗?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?”周寡妇忍不住开口问道。
张婶也凑了过来,仔细打量着他们手里的包裹,啧啧称奇:“李家前段时间不是还在到处借钱凑那二十两银子吗?怎么这才几天,就阔绰成这样了?”
顾笙笑了笑,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,便和周兰继续往李家走去。
村民们看着他们的背影,议论纷纷,心里满是疑惑和羡慕。
“还有你们看见了没,这得赚多少钱才这么阔绰一口气买了四匹布啊。”
众人点头附和,虽然是普通的麻布,但也有四匹呢。
难不成李家真的发达了?
两人回到李家,秦丽芳正在院子里收衣服,见顾笙和周兰背着大包小包回来,不由得愣住了。
她赶忙放下手中的衣裳,站起身来,惊讶地问道:“笙哥儿,兰哥儿,你们这是……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?”
顾笙笑着将背上的篓子放下,来不及多做解释,提着五花肉去厨房了,临了转过身说道:“我给大家露一手,今晚咱们做红烧肉吃!”
李婶看见那么大一坨肉,得有两三斤吧,又看着桌上的东西,眼睛瞪得老大,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。
李叔和李家大哥听到动静,也从屋里走了出来,看到桌上的东西,同样惊讶不已。
“兰哥儿,你们这是…”路上捡到银子了?李叔有些迟疑地问道。
“还是等笙哥儿晚上和你们说吧。”周兰竟然也卖起了关子,随后进厨房帮忙去了。
留下几人面面相觑,困惑不解,彼此互望一眼,又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那一堆崭新的采购物品,以及方才笙哥儿提到的红烧肉?
尽管众人对于“红烧肉”的概念一头雾水,但“肉”字一出,李家大哥和那对双胞胎的眼中立刻闪现出光芒。
单是想象那肉香四溢的滋味,香喷喷的,就让人忍不住咽口水。